男子為了分割前妻財產,再次起訴鬧離婚?法院判了 分類:新聞資訊 時間:2021-08-16 1983年,小王(男)與小花(女)在廣州登記結婚,婚后兩人育有一兒一女。1987年,小王與小花移居英國。2019年4月,小王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請求與小花離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 上一篇: 租賃違建房屋合同應屬無效! 下一篇: 養育了三年的女兒不是親生的?告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