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手車商被判退款并賠償購車人損失! 分類:新聞資訊 時間:2021-03-23 2019年8月開始,鄭某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大量車輛出售信息。2020年4月26日,薛先生聯系鄭某,雙方通過微信協商購買一輛價格在11萬至12萬之間、車況良好的二手車,薛先生通過微信支付定金5000元。 上一篇: 《西虹市首富》被訴侵權案二審開庭 下一篇: 喜報??!鑄京律所獲專利代理資質!